为方便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服刑人员就诊,更好地为在押人员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5月10日,市人民医院与七台河监狱签订医疗救治合作协议,确定市人民医院为七台河监狱服刑人员医疗救治定点单位,签约仪式在市人民医院举行。
七台河监狱党委副书记、企业经理黄福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宋军、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刘东明,监狱组织宣传科科长冯文波,警官医院院长于金霞,监狱警务保障大队副大队长董立军,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跃铭,党委副书记吕冰,党委委员、副院长常春雨,党委委员、副院长赵鸿飞及部分职能科长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都高度重视此次协作关系的建立,充分表达了紧密协作的美好愿景。
市人民医院院长吴跃铭表示,医院将继续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挥三甲医院的资源、技术、学科、人才等优势,为服刑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其得到优先诊疗救治。
七台河监狱党委副书记、企业经理黄福玉代表监狱党委向市人民医院表示感谢,他指出,市人民医院作为七台河市龙头医院,为保障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提供了重要资源。此次七台河监狱携手市人民医院,实现了“监狱--医院”的双向资源优化与配置,为服刑人员基本生命安全提供了充分保障。
签约仪式现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常春雨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宋军共同签署了医疗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医疗合作的具体内容及措施。
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后,双方将按照协议范围共同履行职责。市人民医院对七台河监狱服刑人员开通24小时就医绿色通道,并设立专用安全监管病房,满足服刑人员的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