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和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月饼、大闸蟹、烟酒等节礼;
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三、严禁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等问题;
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提货券;
六、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以节日放假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严守规矩、改进作风;各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引领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深挖“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充分运用公安、税务、工商部门大数据摸排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行为精准施治,露头就打、严查到底,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