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七台河市卫生健康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医疗设备器械(含设备、器械、耗材、试剂)采购领域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二)委直属单位
1.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台河市卫生监督局)
2.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3.七台河市中医医院
4.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
5.七台河市120急救中心
6.七台河市传染病医院
7.七台河市精神卫生中心
8.七台河市中心血站
(三)委管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1.七台河七煤医院
2.七台河骨伤医院
3.七台河博爱医院
4.七台河紫芸岭精神医院
(四)县(区)卫健局
1.勃利县卫健局
2.桃山区卫健局
3.新兴区卫健局
4.茄子河区卫健局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勃利县人民医院
2.勃利县中医医院
3.勃利县妇幼保健院
4.各县区疾控中心
5.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各区县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举报内容
(一)审批监管环节
1.利用医疗设备配置许可审批谋取利益。
2.进口医疗设备器械采购评估及审批权谋取利益。
3.采购项目审批未经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领导干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二)招标采购环节
1.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器械采购活动。
2.通过拆分项目、分多次采购降低采购预算或以临时采购代替常规采购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变相指定供应商。
3.提前将标底、技术参数等内容透露给特定供应商,帮助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
4.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5.询价环节走过场,预算价格、招采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等问题。
(三)验收使用环节
1.未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不按招标文件的规格标准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验收。
3.对中选、中标产品验收进院设置障碍,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履约验收。
4.人为影响或干预结算资金拨付进度,或未经验收提前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5.未按协议量使用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
6.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7.医疗设备器械使用科室个人或集体,按使用量接受供应商提成回扣等问题。
(四)服务合作环节
1.假借租赁、捐赠、入股、投放医疗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实为“定向采购”。
2.故意签订不合理、不公平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设定不合理利润分配比例或高额赔偿金。
3.假借设备租赁、入股名义,通过获取租金、参与分红等方式,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搞利益输送。
4.与医药企业开展不正当合作,篡改基因检测报告为欺诈骗保提供便利。
5.对本单位有相应检测和服务能力的项目,仍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并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五)违规使用放射诊疗设备
1.医疗机构购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的情况。
2.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通过购置不符合规定或淘汰的设备,从中牟取利益等问题。
三、举报时限
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四、举报渠道
(一)省专班举报渠道
电话:045187257121
信箱(邮寄地址):省卫健委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邮编:150036
(二)市专班举报渠道
电话:0464-8669008
信箱(邮寄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景丰路12号
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药政科收
邮编:1546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卫生健康系统设备招标采购、验收使用等方面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同时,举报人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捏造、夸大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七台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