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配送企业依法依规、高质高效供药,全力满足患者临床需求,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七台河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 2023年9月8日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组织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初审工作,39家参选企业中,有19家参选企业通过初审,2023年9月12日七台河市人民医院组织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审工作,18家参选企业入选,1家参选企业未入选,现公示(按得分高低顺序)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七台河市人民医院遴选办公室实名反映(电话:0464-8669117)。
附件1:遴选(西药)配送企业评分公示表
附件2:遴选(中药)配送企业评分公示表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