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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按照《企业法》、《工会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信息目录>的通知》、省卫生厅、市卫生局《院务公开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院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医院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的有力保障。

第三条 院务公开的对象是全院职工、患者及家属。

第四条 医院实施院、科二级公开。

第五条 各个部门、各个科室应当按照本《细则》制定本部门、本科室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领导组织和公开的监督组织。

第二章 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真实、合理的原则。

第三章 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 院务公开内容包括:

(一)对内公开(职工)

1、行政管理

1)重大事项决策:医院建设、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完成情况。

2)重要项目安排:重大建设、修缮项目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基建工程的招标、价格、资金使用、承包者、工程负责人及要求实现的质量目标;工程承包计划、合同执行情况等。

3)人事管理:人事管理的改革方案;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奖惩制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院、科两级干部的任免;人员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的录、聘用计划、标准、程序和录、聘情况;人员辞职、辞退、解聘情况。

4)资金使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财务审计结果;投资及其收益情况;月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招待费、电话费、报刊费、出差费支出情况;药品、材料采购与支出。

5)医院行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6)《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修订、续订和履行。

7)后勤供暖、用水、用电等费用。

8)医用器械、设备的购置、维修及零部件采购情况;卫生材料、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

9)各种党群活动计划、过程及结果;宣传工作计划运行情况。

2、业务管理

1)医疗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方案、办法和具体措施。年度医疗计划和完成情况。

2)质量与安全信息:医疗质量主要指标,如甲级病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医院感染率、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等;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业务考试成绩;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病床使用情况及住院患者动态情况。

3)重点部门工作流程:急诊、ICU、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中心等。

4)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方案(应包括突发医疗、公共事件与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方案)。

5)药事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药品集中招标品种、中标品种、报废品种及原因;对违法违规药品供应商停止采购其药品情况。

6)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主要药物如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的监控结果;主要高值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处方点评结果。

7)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3、行风、廉政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科主任护士长述职,评议,测评公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4、职工权益

1)上级调资文件、标准;职工涨工资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

2)取暖津贴和通勤费的发放、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困难职工的救济补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情况。

3)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4)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及评聘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5)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等。

6)评比选树各级各类先进人物及典型的标准、条件、过程和结果。

(二)对外公开(患者)

1、院长致患者的公开信、七台河市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院对社会的公开承诺、门诊出诊专家时间及情况简介;各楼层就诊示意图;电梯内各科诊室目录;利民、便民、安全通道标识;便民措施;爱心病房、共青团病房;服务监督投诉电话、意见箱等。

2、各科室医务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学历、政治面貌、毕业院校、从事专业等医疗服务信息及科室特点简介。

3、各种辅助检查,包括核磁共振、CT、腔镜、检验、物理诊断、放射线等各种检查项目的收费价格;临床科室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4、各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中药饮片产地、是否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

5、患者就诊及住院期间每日消费的药费、检查费、床费、护理费、诊费、处置费、监护费等。

6、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病情发展、愈后等疾病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 科务公开内容包括:

(一)经济指标公开:药品成本、床位使用、水电费、材料费、其他支出。

(二)晋级、评“先、优、模”标准、条件、结果。

(三)床单、被褥、灯泡、纸笔、表格、卫材等材料的分配、使用、消耗情况。

(四)月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五)月份考核情况。

(六)内部考勤、考核制度。

(七)绩效工资分配情况。

(八)福利待遇。

第四章 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院务公开形式如下:

(一)通过“四会”进行公开:职工代表大会、院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和职工大会。

(二)挂牌上岗。门诊制作医生基本情况简介栏,住院病房门上设病房责任护士简介,医护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党、团员还要佩带党、团徽上岗。

(三)设置医疗收费标准公开板。在药局、结算处、物理诊断科、检验科、CT室、核磁共振室等醒目位置设置医生基本情况简介、药品、降价药品、医疗项目、物理诊断项目、检验项目、放射线项目、CT项目、MRI项目价格公开板10块,条理清晰,患者一目了然。

(四)完善医院院务工作公开栏。制作规范的大型公开栏,分设人事、财务、信息、业务、后勤采购基础维修、其他等6个栏目,相关内容随时向全院职工公开。

(五)设置电子屏。在门诊、住院大厅、药局等处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各种公开信息及药品项目明细。

(六)建立医院网站,实行政务公开。

(七)实行一日清单制。每日将患者消费的医疗项目打印成清单,内容详尽地呈现在患者面前,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八)通过文件、制度手册、工作指南、医院简报等形式公开医院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等重要信息。

(九)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等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医院重大事项、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

第五章 公开的责任科室和程序

第十条 院务公开的责任科室和程序:

(一)财务科:负责公开年度财务预决算、财务审计结果;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投资及其收益情况;每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出差费支出、招待费使用、供暖、用水、用电费用;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取暖津贴和通勤费的发放;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情况;为患者提供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等。

(二)办公室: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完成情况;医院行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奖惩制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评比选树各类先进人物及典型的标准、条件、过程和结果;电话费、报刊费等。

(三)党办:各种党群活动计划、过程及结果;宣传工作计划、运行情况等;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科主任、护士长述职、评议、测评公开;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及电话。

(四)医务科:年度医疗计划和完成情况;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方案、办法和具体措施;医疗质量主要指标如:甲级病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医院感染率、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等;应急管理方案(包括突发医疗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方案);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常规;急诊、ICU等重点部门的医疗工作流程;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计划;业务考试成绩;为患者提供复印病志的服务。

(五)护理部:各种护理操作常规、业务考试成绩;急诊、ICU、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的护理工作流程。

(六)总务科:重大建设、修缮项目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基建工程的招标、价格、资金使用、承包者、工程负责人及要求实现的质量目标;工程承包计划、合同执行情况;材料、备品采购、使用情况;主要高值耗材使用监控结果;职工劳动保护情况等。

(七)药剂科:负责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药品集中招标品种、中标品种、采购、销售情况;报废品种及原因;对违法违规药品供应商停止采购其药品情况;主要药物如: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的监控结果;处方点评结果;各种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等对患者公开的项目。

(八)工会:《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修订、续订与执行情况;困难职工的救济补助等。

(九)人事:人事管理的改革方案;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院、科两级干部的任免;人员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的录、聘用计划、标准、程序和录、聘情况;人员辞退、解聘情况;上级调资文件、标准;职工涨工资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及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信息科:每月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病床使用情况、住院患者动态情况等。

(十一)器械科: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医用器械设备购置、维修及零部件采购情况;卫生材料、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使用情况等。

(十二)保卫科:消防安全通道标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十三)其他对患者公开的项目由各相关科室负责。

第十一条 院务、科务公开前,各部门、各科室要将公开内容交至公开监督办公室进行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院务、科务公开过程中,如群众对公开内容进行举报,则公开监督小组重新核对公开内容后方可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公开的内容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 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长:李春光

副组长:赵鸿飞 马艳秋 常春雨 陈先领

闫宏图

员:李福凤 王艳丽 田秀英 胡迎春

杨春雷 韩海军

赵云虹 尹世耐

下设办公室:院办公室

任:王艳丽(兼)。

第十五条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市人民医院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采取集中联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 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档案管理及院务公开内容的催办工作。

第十七条 科室要相应成立科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科务公开档案。

第七章 公开内容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为确保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公正,成立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

长:赵鸿飞

副组长:李文波

员:李洪生 李连青 莹 陈海波

顾秀坤 姜洪义 高丽伟 韩琳琳 张俊荣

宋秀芬

下设办公室:院工会

任:李文波(兼)。

第十九条 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院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如未解决要督促落实;同时,负责组织职工对院务公开内容进行评议;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进行一次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监督、收集、反馈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 附

第二十一条 各科室可参照本细则制定科务公开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从二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开始执行,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制定的《市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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